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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ii)

籌款活動

我們建議學校在舉行「跳繩同樂日」前二至三個星期開始進行籌款活動,並在一星期前通知統籌處籌得的款項及所需紀念品數量,以便領取紀念品及派發給學生。

(a) 豁免申請
香港心臟專科學院是根據【稅務條例】(第112章)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認可慈善機構,而籌款活動已獲教育署署長批准(教育署行政通告第43/99號中所述),因此學校毋需向教育署另行申請。
(b) 減輕學校財政負擔
  為了減輕學校的財政負擔,學院會將善款的15%撥予學校作為舉辦跳繩同樂日及其他心臟健康推廣活動的經費。
(c) 善款用途
學校籌得的善款,扣除行政費及經費後,其餘將撥入基金,作為日後心臟健康推廣活動的經費。
(d) 基金的監察
  「跳繩強心」計劃的財務委員會成員包括學院、教育署、生署、辦學團體及學校代表,執業會計師及律師暨公証人。財委會對基金的運用及申請程序將定期作出檢討及提出改善建議。
(e) 籌款程序
  學校可預早向統籌處索取「跳繩強心」籌款物資,包括籌款信封(每位同學一個)、紀念品樣本、宣傳海報等。當同學以籌款信封收集善款時,同時將印在信封底的心臟健康訊息傳遞給親友,令更多人關注心臟健康。
籌得的款項可直接存入香港心臟專科學院的銀行戶口,或將支票寄給統籌處,而學院會於四星期內將撥款以支票寄給學校。
(f) 紀念品
紀念品 >>學院設計了一系列精美別緻的「跳繩強心」紀念品,並根據參加者的籌款總額而贈送,紀念品內容可與統籌處職員查詢。
   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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